央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7月23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四川省下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和帮助地方做好四川长宁6.0级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据记者了解,6月17日,四川长宁发生6.0级地震。应急管理部紧急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6月19日,应急管理部会同财政部向四川省拨付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紧急救灾和受灾群众临时安置;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拨7000顶帐篷、1.4万张折叠床、2.5万床棉被等中央救灾物资,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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